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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司法厅以“四促一保障”为抓手 引领党员干部发挥表率作用
2020-09-14


省司法厅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入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上作表率,在始终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上作表率,在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上作表率,建设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模范机关”的指示要求,以“四促一保障”为抓手,积极引领党员干部在模范机关建设中“走在前、作表率”。

一、强示范重引领,促头雁效应彰显。 省司法厅在模范机关建设中为厅领导班子成员、党支部书记办公桌上配置党旗国旗,时刻提醒党员领导干部要不忘初心使命,做好广大党员干部的表率,永葆政治本色。今年以来,厅党委带头抓履责,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党的建设强化党对司法行政工作绝对领导的意见》《中共山东省司法厅委员会及其成员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等文件,夯实党建职责任务,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厅党委带头抓学习,修订完善厅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制定学习计划,专题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厅党委书记、厅长王玉君同志亲自部署、亲自巡察各支部开展学习情况,引领党员干部在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上下功夫。厅党委带头抓整改,深入部署开展深化监狱戒毒管理和队伍建设大整顿活动、纪律作风专项教育整治暨纪律作风建设年活动,按照“三个摆进去”要求,厅党委“一班人”带头反观自省,深刻吸取任城监狱疫情事件惨痛教训,查摆问题24项。厅党委带头抓落实。厅党委成员普遍建立了基层党建联系点、党支部联系点、司法行政工作联系点、监所督导联系点,深入基层一线,了解情况、解决问题。在全省确立7个片区,厅领导分组带队,对42所监所进行全覆盖督导检查,确保疫情防控形势安全稳定,确保全国“两会”期间监所安全稳定。

二、建阵地强堡垒,促党性锤炼提升。 为发挥党支部教育管理监督党员的主体作用,引领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省司法厅多措并举建强战斗堡垒。打造党建文化墙。厅机关各党支部结合自身党建品牌和工作实际,着力打造各具特色的党建文化宣传墙,展现党建文化内涵,有效增强了党建工作的直观性、教育性和指导性,提升了党的声音在基层的传播力度,营造了“处处是课堂,时时受教育”的浓厚氛围。开展党支部梯次创建。深入实施党支部标准化建设提升工程,打造样板党支部,总结提炼“支部工作法”,开展党建材料评查,推进党支部品牌化建设,引领党支部梯级提升,促进全面进步、全面过硬。打造过硬党务干部队伍。把政治上靠得住、有本领、年富力强的干部选配到党务干部队伍中来,从源头上强化党务干部力量。组织参加省直机关党支部书记示范培训班,筹划举办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党务干部培训班,不断提升党务干部能力水平,为建设坚强战斗堡垒提供人才保障。

三、佩党徽亮身份,促表率作用发挥。 省司法厅建立党员佩戴党徽制度,明确要求厅机关党员干部工作期间必须佩戴党徽,亮明党员身份,树立党员意识,主动担当作为。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第一线,厅机关广大党员干部组成41个督导组,第一时间深入各监所开展督导工作,他们严格落实督导责任,坚持问题导向、精准督导,狠抓制度执行和问题整改,让党徽在疫情防控第一线熠熠生辉。在“四进”攻坚行动第一线,司法厅先后抽调83名优秀党员干部参与“四进”攻坚项目,他们深入企业、社区等基层一线,昼夜奔忙,为推动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做到“两手抓”,夺取“双胜利”贡献了力量。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以及推动年度重点任务落实工作中,党员干部以身作则,奋力拼搏,冲锋在前,“白加黑”“5+2”成为工作常态,共同推动司法行政事业在服务中心大局中更加精准到位,全面依法治省向纵深推进,司法行政改革提速增效。

四、优服务惠民生,促初心使命践行。 省司法厅始终秉承“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结合自身职能资源,积极承担社会责任,引领党员干部在服务基层、服务群众中践行初心使命。“双报到”高质量开展。今年以来,先后四次组织党员到“双报到”单位山大路社区、甸柳社区开展主题党日活动,为社区居民讲授党课,开展法律服务,向社区赠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习近平关于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重要论述选编》等图书,继“双报到”工作案例入选省直工委典型案例库后,又荣获山大路社区优秀“双报到”单位称号。“双联共建”成果显著。省司法厅积极推进“一村一法律顾问”、“互联网+法律顾问”工作模式在帮包村落实落地,建立远程法律服务研讨机制,将帮包村精准扶贫对象全部纳入法律援助范围,重点做好“因病因事故”返贫人员和农民工讨薪人员的法律援助工作;帮助完善“村民公约”;筹措资金打造法治小广场,有效推进了帮包村法治建设。志愿服务常态化开展。省司法厅大力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精神,深入社区开展疫情防控工作,两次为助力疫情防控捐款158.328万元,组织68名党员干部无偿献血17800毫升,为疫情防控做出了积极贡献。

五、立制度严管理,保障党建活动规范开展。 省司法厅以规范党费收支工作为切口,定好党费收支“硬规矩”,规范开展党建活动,引导党员校准党性意识“生物钟”。固定党费交纳日。建立“党费固定交纳日”制度,每月10日为党员党费缴纳日,突出党费缴纳的仪式感,增强党员身份意识;将党费缴纳情况纳入厅机关平时考核,根据支部党员党费缴纳情况,进行相应的量化赋分,有力督促党员履行党费交纳义务。强化党务公开。将党费收缴、使用、管理情况作为党务公开的重要内容,认真听取意见建议,发扬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推动落实党费管理基本制度,促使党费工作进一步严格规范。保障党建活动开展。按照“以行政经费为主、自管党费为辅”的原则,根据支部党员人数,定额支持党支部自主开展丰富多样的党建活动。印发《关于党支部使用党费开展党建活动的通知》,审核党建活动内容,严格党费使用范围、程序,确保党建活动规范开展。

                                                          (供稿:省司法厅机关党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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